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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JYPC发表100篇文章揭露人社部腐败官员

2025-08-12 11:04:57 作者 : JYPC考试认证网 浏览 : 62 次 0 评论
我国谎言史上,上演了可以申报世界吉尼斯记录的特大官谣。为了维护宪法尊严和企业声誉,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3年来,发表了100多篇文章对官谣予以澄清并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对少数打着人社部旗号为非作歹的腐败官员给予了揭露,详见本文下方的“往期精彩”。
为了垄断利益,打着人社部旗号疯狂抹黑JYPC
2022年4月23日,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串通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违规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网站,建立2个所谓的“山寨证书”专栏,集中发表74篇侵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誉权的文章。受其蛊惑,300多家知名新闻媒体转载或发表造谣、抹黑JYPC的侵权文章1200余篇。这些针对JYPC的负面舆论,在各大网络平台迅速扩散,给JYPC造成了1500多万巨额经济损失和公众信任危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都对原告的合法事实进行了充分认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JYPC无需到人社部门备案且不存在虚假宣传;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鉴更是称JYPC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迄今已走过风雨20年,市场化的认证模式得到了政府、企业行业、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充分肯定。
尽管如此,抹黑JYPC的始作俑者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至今仍未改邪归正,侵权官谣仍在网络平台蔓延,普法之路可谓任重道远!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一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份第一周是国家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信息纷繁复杂,真善美与假丑恶泥沙俱下,各种诱惑以及在法律边缘“试探”的行为和现象也不时出现,对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营造提出了许多挑战。越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越是要坚守法治底线,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
 
遵守宪法原则,认识宪法权威
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立法形式凸显宪法的地位和权威。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也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兼具法律属性、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宪法确立的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等基本原则,是国家政治运行、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等各领域适用的根本活动准则。
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这明确了宪法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鲜明阐述了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首要价值,以及宪法对于党的领导与执政具有的关键性质。
我国宪法是在深刻总结革命、建设、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走过厚重的发展历程,历经艰辛的探索实践,我们愈发坚定宪法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识并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树立宪法思维,捍卫宪法尊严

 

宪法思维就是国家公民思维。每一个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要从内心认可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宪法思维就是人民主权思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确立和保障人民的权利。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应归于无效。宪法思维就是法律至上思维。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无论是作出公共决策,还是采取具体的执法措施,抑或处理具体的法律纠纷,都必须考虑“宪法是怎么说的”“宪法上有依据吗”“是否违反了宪法”等“合宪性前提”。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这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高于权力并控制权力,这是宪法具有根本权威的必然逻辑;一切公权力行为都要遵循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得到及时、有效纠正。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身份特殊、作用突出,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也是这项伟大使命的参与者、实践者,所以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要深刻认识宪法法律重在约束权力的道理,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坚决摒弃特权思想,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法治国家根基作出积极努力。
 
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执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举维护宪法权威的旗帜,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有效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更好地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执法司法机关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进一步改进执法司法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真正使执法司法在公开公平公正中赢得社会的公信。
我们每一位公民要把遵守宪法法律作为基本的社会公德和应尽的责任义务,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以宪法法律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切实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只有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才能使宪法成为全民的真诚信仰。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个繁荣富强的法治中国,必然是人人尊法守法、信法懂法的法治社会。让我们一起认识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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